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的哪些情况可以得到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最近公司有些变动,感觉可能会和我解除合同。我想知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哪些情形我可以得到赔偿呢?心里有个底,免得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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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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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赔偿是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获得赔偿的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却强行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和前面提到的标准相同。 再者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列举了这些情形,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些情况都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在面临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了解法律规定的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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