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解雇该如何赔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后被解雇,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不是“铁饭碗”,但在解除时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若公司违法解除与他的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为8000×5×2 = 80000元。 如果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违反了相关规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在遇到被解雇的情况时,要清楚自身权益。若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