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工资能否获得赔偿?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通常是能够获得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未足额支付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例如,少发了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而“赔偿”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依法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的费用,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就为劳动者在遇到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时争取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仲裁决定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是有权利获得赔偿的。只要劳动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合法的程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