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不同意自己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在调岗不同意后自己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调岗的法律性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如果要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你协商一致,擅自对你进行调岗,这种行为很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因为不同意调岗而主动辞职,虽然从形式上看是你主动提出的辞职,但实际上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你被迫做出这样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里的劳动条件就包括工作岗位,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变更你的工作岗位,可能就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此时你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与你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并且提供了合理的调岗理由和条件,而你仍然不同意调岗并主动辞职,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用人单位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你基于自身意愿选择了辞职。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