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概念、特征和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孩子在学校和同学打闹受伤了,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想弄清楚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到底是啥概念,它有啥特征,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遵循啥原则,这样我心里能有数,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赔偿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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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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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在校园环境内,学生因各种原因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在校园生活中时有发生,涉及到学生的权益保护以及学校、侵权方等多方面的责任问题。 首先来解释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学校这个特定场所,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等类似校园环境中,学生的身体受到伤害,像被同学打伤、在学校设施处摔倒受伤等情况,因此产生的关于赔偿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这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接着说说它的特征。第一,主体的特定性。这类案件的主体通常是在校学生,他们大多是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上相对较弱。第二,场所的特定性。损害事件主要发生在校园内或者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比如教室、操场、学校组织的春游等活动现场。第三,与教育活动相关。损害的发生往往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活动存在一定联系。例如,学校的教学设备老化未及时维修导致学生受伤。 最后讲讲归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原则,先假定学校有过错,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没过错,不然就要担责。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责任原则,需要受损害方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处理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了解这些概念、特征和归责原则,有助于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学校加强管理,营造更安全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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