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存在工伤?


试用期是存在工伤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伤认定的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里的劳动关系,并不区分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试用期员工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情形的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当试用期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试用期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试用期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总之,试用期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