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累犯的概念、意义及特征是什么?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对累犯这个概念不太明白。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算累犯,法律上强调累犯有什么意义,以及累犯有哪些明显的特征,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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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概念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累犯的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之前犯过罪,坐完牢或者被赦免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罪了,这样的人就可能构成累犯。 从法律意义上看,累犯的规定具有重要价值。一方面,它体现了法律对再次犯罪行为的严惩态度。因为一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后仍再次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更为严重。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通过对累犯加重处罚,能够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让他们意识到再次犯罪会面临更严厉的后果。 接下来看看累犯的特征。我国刑法规定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的特征有:一是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比如张三之前因故意盗窃罪被判刑,之后又故意实施了抢劫罪,就有可能构成一般累犯。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像交通肇事罪这种过失犯罪,即使之前有过犯罪记录,也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条件。二是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说,如果前罪和后罪中任何一个罪判处的刑罚低于有期徒刑,如拘役、管制等,就不构成一般累犯。三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如果超过了五年再犯罪,通常就不属于一般累犯了。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罪判处刑罚种类和时间间隔的限制,只要是这三类特定犯罪,无论什么时候再次犯这三类罪中的任何一种,都构成累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累犯的构成条件和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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