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注销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我之前报了一个案子,现在因为一些情况想把立案注销掉,但不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担心自己不了解规则,贸然去申请会被拒绝。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立案注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
展开


立案注销,通俗来讲就是在案件立案之后,因为某些特定的情形,不再继续对这个案件进行处理,把立案的状态取消掉。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这意味着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犯罪行为,比如报案人可能是误报或者存在误解。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也就是说虽然有一定的行为发生,但这个行为的严重程度还达不到犯罪的标准。三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五是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因为刑事责任具有人身专属性,犯罪嫌疑人死亡了,刑事责任也就无法追究了。六是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民事案件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原告申请撤诉,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也没有规避法律等违法情形的,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这也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注销了立案。此外,如果出现被告主体不适格等情况,法院也可能驳回起诉,这也会使案件不再继续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