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后索要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了,最近发现他在婚姻存续期间好像有和别人暧昧的情况。我心里很不舒服,就想问问在这种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是我想索要赔偿,得满足哪些条件呢?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协议离婚
  • #离婚赔偿
  • #过错赔偿
  • #婚姻法律
  • #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索要赔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离婚过错赔偿责任属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诉讼离婚。具体条件如下: 其一,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行为。这些过错行为主要是妨害婚姻的违法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比如重婚,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即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等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或者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 其二,离婚是由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而引起的。如果虽然一方有上述违法行为,但经法院审理认定它不是引起离婚的直接原因,而是另有其他原因直接导致离婚,那么无过错方要求离婚过错赔偿的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其三,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当事人一方为无过错方。这里说的无过错是相对的,是相对于另一方有上述过错行为而言,请求方是无辜的、没有过错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所以,如果因自己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就不能由他方承担赔偿责任。 其四,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事实的发生。即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离婚已造成另一方财产上的实际损失或精神上的损害。这种损害既可是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还可以是精神损害。例如,因重婚或婚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主要是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损害,因为解除婚姻关系本身对无过错方来说就是一种伤害,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给予精神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