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离婚时能提精神损害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符合啥条件才能提这个赔偿。我想知道得满足什么样的情况,我在离婚时才可以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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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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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因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精神痛苦和伤害,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首先,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会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同样违背了夫妻忠诚原则,给另一方的精神造成打击,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再者,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严重损害其精神健康,无过错方当然可以提出赔偿。 然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法定的过错情形。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当出现其他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时,无过错方也能够主张赔偿。例如,一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家庭和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负担和痛苦,无过错方就有可能依据此条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还需满足一些程序性条件。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方,且该项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是被告,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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