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我对象过不下去了,打算去办理离婚登记,但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办理离婚登记要符合哪些要求呢?是双方同意就行,还是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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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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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通过行政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手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离婚登记所需满足的条件。 首先,离婚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自主的,不存在一方受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另一方的威胁、强迫等,那么这种离婚登记申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双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离婚不仅仅是解除婚姻关系,还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等;财产的分割问题,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个人财产的确认等;以及债务的承担问题,比如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等。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就这些事项达成书面协议。《民法典》中也强调了离婚协议应当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保障双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再者,离婚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来说,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夫妻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就不能通过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而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最后,离婚双方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只有备齐这些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上述多个条件,并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在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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