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醉驾,通俗来讲就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我国,醉驾涉及的主要罪名是危险驾驶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首先,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六种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虽然这不是专门针对醉驾的规定,但为醉驾免于刑事处罚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针对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驾)提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符合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一是挪动车位型,这种情况下,驾驶人醉酒后出于挪动车位的目的,在较短距离内驾驶机动车,并且没有发生碰撞等情况,例如在小区内,从一个停车位挪到另一个停车位,一般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二是救治病人型,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并且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考虑到其目的的特殊性,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三是睡觉休息型,驾驶人醉酒后将车停到路边睡觉休息,没有继续驾驶的意图和行为,也没有对公共安全造成进一步威胁,这种情况也可能符合条件。四是隔时醉驾型,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若驾驶人没有明显的醉酒状态表现,且在间隔时间内有足够的时间醒酒,可酌情考虑情节。五是尚未驶出型,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还未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实际影响,也可被认为情节相对较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