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认定有哪三个条件?
我遇到有人好像想敲诈我,对方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怎样怎样。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敲诈勒索,想了解下法律上认定敲诈勒索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好判断我这情况是不是对方构成犯罪了。
展开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通常有以下三个关键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犯罪人从一开始就是打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而不是基于合法的理由或权益。比如甲没有任何合理依据,就想通过威胁乙来拿到乙的钱财,这就是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概念,其中明确犯罪行为需具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敲诈勒索罪要求的就是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心态。 第二个条件是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种威胁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通过行为来表现。例如丙给丁发消息说,如果丁不给他一笔钱,就把丁的隐私公布出去,这就是典型的威胁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这种行为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客观表现。 第三个条件是取得了他人的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仅有威胁行为还不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必须实际取得了财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会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