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有哪些情况?


专利侵权指的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实施其专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用了你的专利技术来生产、销售产品等。 对于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存在有效的专利权。这就好比你有一个合法的‘独家秘方’,这个秘方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只有拥有了这些有效的专利,才具备被侵权的前提。 其次,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比如,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就按照你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然后拿去卖,这就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再者,实施行为具有违法性。也就是说,这种实施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如果实施行为属于这些不视为侵权的情形,那么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最后,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侵权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只要其实施了侵权行为,也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等责任,但赔偿责任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总之,认定专利侵权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条件。当怀疑自己的专利被侵权时,要仔细分析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