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全房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跟别人有经济纠纷,担心对方转移名下房产,想申请保全对方的房产。但不清楚保全房产得满足啥条件,怕不符合要求申请不了。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保全房产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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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房产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表明申请诉前房产保全,必须是情况紧急,比如对方有明显的转移、变卖房产的迹象等,而且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这个担保主要是为了防止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 另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存在一方可能转移房产等行为,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房产保全。 同时,申请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比如你起诉要求对方偿还的债务是100万,那么你申请保全对方的房产价值一般也应在100万左右较为合理。 总的来说,保全房产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都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并且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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