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转继承的规定需要哪些条件?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听说有转继承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一下在民法典里,转继承的规定得满足啥条件,我这种情况能不能适用转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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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是转继承在民法典中的法律依据。 转继承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时间条件。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内继承人去世,才可能发生转继承。比如,爷爷去世了,但是遗产还没来得及分割,父亲在这个期间也去世了,就有可能涉及转继承。 其次,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如果继承人因为某些法定原因丧失了继承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权,那么就不会发生转继承。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 最后,转继承人继承的是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人只能继承继承人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而不是全部遗产。例如,父亲本应继承爷爷三分之一的遗产,那么父亲的继承人(转继承人)就只能继承这三分之一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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