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70年后拆了怎么赔偿?

我家有套安置房,产权是70年。现在担心70年后房子要是被拆了,不知道会怎么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常见的赔偿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安置房拆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产权70年的含义。这里的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并非房屋的所有权年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业主只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安置房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业主无需担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当安置房在70年后面临拆迁时,赔偿主要涉及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等方面。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通常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搬迁安置补偿则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因搬迁所产生的费用和不便。如果安置房是用于经营的,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地规定来确定。此外,各地政府可能还会制定一些补助和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