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70年后归谁?
我家在农村,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听说房子产权有70年,我就很担心70年后这房子的归属问题。要是到时候房子不归我了可咋办?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安置房70年后到底是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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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农村安置房70年后的归属问题,我们得先明白几个法律概念。农村安置房,其实就是对农村居民进行拆迁安置所提供的房屋。这里面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权益,一个是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你对房子本身拥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旦你合法取得了农村安置房的所有权,这个权利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是永久属于你的。 而土地使用权就不一样了,它是有期限的。农村安置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集体土地。通常所说的70年期限,往往指的是国有土地上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农村集体土地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70年使用期限说法。不过,就算涉及到土地使用期限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综合来看,农村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始终归你所有。关于土地使用权,如果有相关期限限制,到期后也会自动续期。因此,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不用担心会失去对房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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