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安置房70年后房子归谁?
我买了套二手安置房,听说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现在就很担心,70年之后这房子到底归谁呀?会不会突然就不属于我了,我心里没底,想弄清楚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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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就好比你拥有一个自己的玩具,只要这个玩具没坏,它就永远是你的,没有时间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则像是你租了一块地来放你的玩具,是有时间期限的。 对于二手安置房,当你购买后,你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在,你就拥有对它的各种权利。 而土地使用年限70年,一般是针对住宅用地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当二手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 所以,70年后房子还是归你所有。只要房子结构安全,没有被拆除等情况,你可以一直居住使用。并且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后,你仍然可以合法地使用这块土地。当然,如果后续涉及到续期费用等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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