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案犯的供述是否属于证言?

我涉及一个案子,有同案犯也被抓了。现在我想知道,同案犯在案件里作出的供述,在法律上能不能算作证言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也不知道这种供述对整个案件会有怎样的影响,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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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案犯供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同案犯的供述是否属于证言,这在法律上是一个需要细致分析的问题。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同案犯供述和证言这两个概念。同案犯供述,指的是在同一个案件中,参与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以及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者自己讲述自己和一起犯罪的人做了什么坏事。而证言,则是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通常是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他们只是把自己看到、听到的事情说出来。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同案犯的供述一般不被视为证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了不同的种类,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证人证言。这就表明了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区分的。同案犯由于自身处于犯罪的情境中,他们的供述往往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可能会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或者保护其他同案犯而隐瞒或歪曲事实。而证人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相对来说更有可能客观地陈述事实。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同案犯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比较特殊,例如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共同犯罪的范畴,以证人的身份参与到案件中时,其陈述可能会被当作证人证言。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需要严格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同案犯的供述和证言在证明力上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证人证言如果经过查证属实,证明力相对较高。因为证人相对中立,其陈述更有可能接近真实情况。而同案犯的供述由于存在利己性和不稳定性,司法机关在采信时会更加谨慎,通常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案犯的供述通常不属于证言,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无论是同案犯供述还是证人证言,都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和判断,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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