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未成年人犯罪会有怎样的后果?


当发生殴打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情况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判定相应的法律后果。首先从故意伤害罪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意味着,如果殴打未成年人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例如,甲故意殴打一名未成年人,导致该未成年人胳膊骨折,经鉴定为轻伤,那么甲就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除了故意伤害罪,若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符合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构成要件,也会受到相应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比如,在一些托幼机构中,工作人员对所看护的未成年人进行殴打等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此罪。 如果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比较轻微,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也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也就是说,即使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也会面临治安处罚。 总之,殴打未成年人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构成犯罪,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形和造成的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受害者及其家属还可以依法要求民事赔偿,以弥补因伤害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