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信人员办理暂住证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失信人员,最近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到另一个城市居住,打算办理暂住证。但不知道自己这种失信人员身份去办暂住证会怎样,会不会有什么特殊限制或者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失信人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信人员”这个概念。失信人员,也就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是指那些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是一种对其不诚信行为的惩戒措施。 关于失信人员办理暂住证,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目前并没有哪条法律明确禁止失信人员办理暂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证的规范表述现在多为居住证)。也就是说,只要失信人员满足办理暂住证的基本条件,是可以申请办理的。 然而,虽然可以办理暂住证,但失信人员的身份可能会带来一些间接影响。因为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或禁止。如果失信人员办理暂住证后,在当地想要开展一些涉及上述受限领域的活动,就会遇到阻碍。此外,相关部门在对失信人员进行监管时,可能会根据其居住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以便更好地督促其履行义务。所以,失信人员还是应该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从失信名单中移除,恢复正常的信用状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