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男方有家暴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男方存在家暴行为,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方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女方的权益,女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例如在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关于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男方有家暴行为,其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可能存在不利影响,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此外,女方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因遭受家暴所受到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最后,如果男方的家暴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