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等30天就走了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公司想离职,但是不想等30天,直接走又怕有不好的结果。我想知道不等30天离职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会不会要赔偿公司,对我之后找工作有没有影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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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者离职不等30天就走,所产生的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但前提是要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可能包括用人单位为了招聘该劳动者所支出的费用、因该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衔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等30天离职是合法的,并且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从实际操作来看,劳动者突然离职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声誉。在行业圈子内,良好的职业声誉很重要,突然离职可能会让新的潜在雇主对劳动者的职业素养产生质疑,从而影响之后的求职。此外,原单位可能会以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为由,暂扣工资或者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所以,劳动者在离职时,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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