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会有什么后果?


私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和性质,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这种私分行为可能涉及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属于公共财物范畴,如果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这笔资金,就可能构成贪污罪。 对于贪污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此外,私分行为还可能涉及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扶贫款物就包含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如果私分行为导致资金未用于原定用途,使国家和贫困群众利益受损,就可能构成此罪。 总之,私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也是为了保障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和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