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及不开具房屋租赁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租客要求我提供房屋租赁发票,但我不想开,也不想提供。我想知道不提供及不开具房屋租赁发票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我有点担心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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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及不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涉及到税务和合同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在房屋租赁中,出租方属于提供经营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一方,有义务开具发票。如果不提供或不开具发票,属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其次,从合同角度来说,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租方需要提供发票,而出租方不提供,那么就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有权要求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如果因此给租客造成损失的,租客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 再者,不开具发票可能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开具发票逃避纳税义务,会破坏税收征管秩序。 所以,不提供及不开具房屋租赁发票无论是从税务规定还是合同约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出租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正确地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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