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造谣别人破坏名声会怎么处理?
我被人造谣了,对方到处乱说我的坏话,严重破坏了我的名声,让我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乱造谣破坏别人名声的行为,法律上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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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造谣别人、破坏他人名声的行为,在法律上一般可能涉及民事侵权责任、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下面为您分别介绍这三种情况。 从民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造谣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既包括物质损失,比如因为名誉受损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即对被侵权人精神痛苦的补偿。 在行政方面,如果造谣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是指在公开场合或者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造谣等行为。 从刑事层面来看,若造谣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通常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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