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后会有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赔偿后所产生的后果是多方面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当赔偿完成后,意味着在本次事故责任范围内,赔偿方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赔偿是按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标准进行的,通常双方之间基于此次事故的民事赔偿法律关系就会终结。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受偿方不能再就同一事故的同一损害后果向赔偿方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后续发现有当时未被发现的伤情,并且该伤情与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受偿方是有权就新发现的伤情主张赔偿的。比如,当时检查未发现的内伤,一段时间后病情显现。不过,受偿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伤情是由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 从保险方面来看,对于赔偿方来说,如果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此次赔偿记录会影响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并进行了保险理赔,下一年的保险费用可能会相应提高。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费率调整的幅度有所不同。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果只是进行了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刑事责任的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即使进行了民事赔偿,符合条件的肇事者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