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代表吗?
我想了解一下宪法修改方面的知识。我不太清楚宪法修改的主体到底是谁,只听说必须由全国人大代表,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所以想问问专业人士,宪法修改到底是不是必须由全国人大代表来进行呢?
展开


宪法修改是一个严肃且重大的事项,宪法的修改并非简单地由全国人大代表来完成。宪法修改是一个有着严格法定程序的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宪法修改的提议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这意味着有两个主体可以提出宪法修改的动议,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二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这些代表联合起来认为宪法有修改的必要时,也能够提出修改提议。 然后是宪法修改的通过主体。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们会对宪法修改的议案进行充分的审议和讨论,最终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够完成宪法的修改。 所以,宪法的修改不是简单地由全国人大代表完成的,它有着明确的提议和通过的法定程序,提议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而最终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表决。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宪法修改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