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公民有什么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自由保障了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和尊严。 首先,公民有言论自由。这意味着公民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流,还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发表观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其次是出版自由。公民有权通过出版物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延伸,它使得公民的思想能够更广泛地传播。但同时,出版活动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得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等违法内容。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也是公民的重要自由权利。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聚集在一起表达共同意愿,举行游行、示威等活动。不过,这些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并按照许可的内容进行,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此外,公民还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最后,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受到宪法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是公民最基本的自由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