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挂靠在建筑公司,工人受伤建筑公司是否有责任?


在包工头挂靠建筑公司,工人受伤的情况下,建筑公司通常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理解一下“挂靠”的概念。挂靠是指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在这种关系中,包工头本身可能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就借助建筑公司的资质来承接工程,但实际上包工头以建筑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管理等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的发包组织就类似于案例中的建筑公司,包工头属于个人承包经营者。也就是说,当工人因工作受伤时,建筑公司和包工头要一起对工人的损害负责。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包工头挂靠建筑公司的情况下,建筑公司允许没有资质的包工头以其名义施工,就属于上述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具体到赔偿责任方面,工人受伤后的赔偿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建筑公司和包工头需要共同对这些费用进行赔偿。建筑公司不能以自己只是被挂靠,实际施工是包工头负责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而且,工人既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二者共同承担。建筑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包工头之间的协议,向包工头进行追偿,但这并不影响其对工人先行承担赔偿义务。 总之,在包工头挂靠建筑公司,工人受伤的情况下,建筑公司是有责任的。工人可以通过与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