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方面的行政职责主要包括哪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承担着一系列重要的行政职责,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下将详细介绍其主要职责。 首先是法规政策制定与执行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与招投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同时,监督招投标活动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确保市场主体依法行事,保障招投标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其次是招标项目的备案与监管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招标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审查招标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落实等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有权责令改正,甚至暂停或终止招投标活动。 再者是评标专家管理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的资格进行认定、培训和考核。在评标过程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保证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评标纪律的专家进行相应的处罚。 另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承担着招投标投诉处理职责。当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认为招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最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对招投标活动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建筑市场的动态和趋势,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总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政职责是多方面的,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