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开发票需要交养老金吗?
我是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在营改增之前我们企业开发票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有规定要交养老金。想了解一下在那个时期,建筑企业开发票和交养老金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政策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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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开发票”和“交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行为。开发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的凭证,它主要是用于记录经济业务和进行税务核算等。而交养老金,准确地说是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费用,目的是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营改增之前,即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前,建筑企业涉及缴纳营业税。关于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基于其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法定义务,与开发票这个行为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也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开发票,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开发票主要是遵循税收相关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所以,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开发票并不意味着要因为开发票这个行为去交养老金,但是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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