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担保有哪些类型以及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担保是指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为了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保证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建设工程担保的类型及其有关规定。 首先是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其主要作用是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按照规定签约和提供履约担保。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其次是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这是为了保证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保留金等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还有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发包人在支付预付款前,一般会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以确保预付款能专款专用。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另外,还有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有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担保的不同类型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的规定也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