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包装物押金在消费税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做销售业务时,涉及到包装物押金的问题。不太清楚这部分押金在消费税上有啥规定,不知道哪些情况要交消费税,哪些不用,计税依据又是怎么算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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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押金消费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包装物押金消费税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消费税和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等。而包装物押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为了让购买方归还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 对于包装物押金消费税的规定,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另外,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这是因为酒类产品的消费具有特殊性,为了加强税收征管,所以有这样的特殊规定。 对于啤酒、黄酒,由于它们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即按照销售数量来计算应纳税额,而不是按照销售额。所以其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但是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已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按照一般货物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押金=含税押金÷(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然后用不含税押金乘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就可以得出这部分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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