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及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指的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了解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与类型,有助于大家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首先,合同诈骗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一是虚构事实,犯罪人会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故意夸大事实,以此来诱使对方签订合同。比如,谎称自己拥有某项专利技术或者大型项目,从而骗取对方的信任和投资。二是隐瞒真相,即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使对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订合同。举例来说,在出售商品时,隐瞒商品的质量问题、瑕疵或者权利纠纷等。三是假冒身份,诈骗者会假冒知名企业或者有影响力的人物,利用这些虚假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例如,冒充某大型企业的高管,与他人签订合作协议。四是设置陷阱,在合同中故意设置一些模糊不清、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或者以看似优惠实则暗藏风险的条件吸引对方签订合同。像在合同里规定一些不合理的违约责任或者付款方式等。 接下来,合同诈骗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行为主体诈骗,包括虚构单位名称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比如伪造营业执照、公章等证件,以虚假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还有一些无资金、无场地、无货源的“三无”企业,利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财物。二是合同条款诈骗,这类诈骗通常是在合同条款上做手脚。例如,在合同中故意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使对方在履行合同时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利用对方对法律、合同条款的不熟悉,在合同中隐藏一些不利于对方的条款。三是履行合同诈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诈骗者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以部分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的信任后继续实施诈骗。比如,先履行少量合同义务,骗取对方交付全部货物或者款项后,就消失不见。四是担保诈骗,通过提供虚假的担保来骗取对方签订合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以已经抵押、质押的财产再次提供担保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