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在探讨签合同离职是否有违约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在劳动合同的情境下,它就是员工和公司事先商量好,要是有一方没遵守合同里的规定,就得给对方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两种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一种情形是服务期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花了5万元送你去参加专业培训,并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你工作1年后想离职,那么公司可能要求你支付不超过约3.33万元(5万元除以3年再乘以未履行的2年)的违约金。 第二种情形是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例如,你在一家科技公司担任核心技术岗位,公司和你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你离职后的2年内不能到竞争公司工作,公司每月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要是你违反了这个约定,就得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你正常离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比如,你只是普通岗位,公司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也没有和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你按照正常流程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就不会产生违约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