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涉嫌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个亲戚在境外涉嫌诈骗被抓了,家里人都特别着急。我们不太清楚这种在境外实施诈骗的情况,在国内法律里是怎么定罪和量刑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标准,好知道大概的情况,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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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在境外实施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要依据中国法律来判断。在法律上,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也就是说,我国公民在境外实施诈骗犯罪,依然要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和制裁。不过,如果犯罪行为地的法律也对该诈骗行为进行了处罚,并且在当地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在我国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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