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继承中可以继承哪些权利?


著作权的继承是指在著作权人去世后,其著作权中的相关权利依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继承。要了解著作权继承中可以继承哪些权利,我们首先要明白著作权包含的权利内容。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而享有的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这些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它们永远归属于作者本人,不能被继承。不过,发表权比较特殊,虽然它也属于人身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和财产权一起处理。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者生前未发表,且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是可以为著作权人带来经济收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当著作权人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对于其他情况,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也就是说,著作财产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者转让作品权利等方式获得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在著作权的继承中,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继承,但发表权在符合条件时可由继承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