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在探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讼费如何收取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诉讼费的基本概念。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对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类案件,其诉讼费的收取主要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确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你的诉讼请求只是单纯要求解除合同,不涉及具体的金额赔偿,那么通常会按照非财产案件来处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不过,如果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还涉及到租金的返还、违约金的支付等涉及金额的诉求,那么就会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诉讼费。 例如,你要求解除合同并让房东返还已支付的租金1.5万元,那么这1.5万元就属于诉讼请求的金额。其中1万元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为0.5万元,按照2.5%交纳,即0.5万×2.5% = 125元,总共需交纳的诉讼费就是50 + 125 = 175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在具体的收费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向当地法院咨询具体的收费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