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我手里有一张票据丢了,听说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这个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从提交申请到最后结果出来,每个步骤都需要做什么,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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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流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程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当票据等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失票人就可以通过这种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公示催告,需要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最后持有人等法律规定可以申请的主体。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这里的理由和事实主要就是说明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适格、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公示催告的范围、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在七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立案之后,法院会发出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在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在公示催告期间,如果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会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与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一致,法院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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