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钱才肯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给钱才肯离婚,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 首先,法院会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只要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其次,关于对方要钱的要求,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单纯以此为由要求给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只有当一方存在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才可能涉及损害赔偿。比如前面提到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非按照一方要求给钱才离婚的主张来决定。 总之,法院会综合判断感情状况、有无过错、财产情况等因素来作出公正判决,不会轻易支持不合理的要钱才离婚的要求。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