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现在想分开,但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上有分歧,打算去法院解决。可我们没有结婚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是按什么法律依据来处理我们之间的这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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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要区分不同阶段来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涉及到离婚诉讼,法院会按照《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如果双方有协议,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同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非婚生子女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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