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短信送达是否意味着已看到案件?
收到法院的短信送达通知,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就代表法院已经看到我的案件情况了,有点担心法院可能没重视我的案子。想知道法院短信送达这个操作和他们查看案件之间有什么关系,是不是送达了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在处理我的案子了。
展开


法院短信送达并不一定表示法院已经看到了案件详情。法院短信送达是一种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送达的目的是让当事人知晓与案件有关的事项,比如开庭时间、传票、起诉状副本等。 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这表明短信送达只是一种合法的送达手段,重点在于通知当事人,而不是表明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和了解。 法院接收案件后,会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处理。首先是立案阶段,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立案之后,才会将案件分配到具体的审判庭和法官手中。在这个过程中,短信送达可能发生在立案之后的某个环节,目的是告知当事人相关的程序和事项,但此时法官可能还没有详细查看案件的具体情况。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法院短信送达就意味着法院已经看到案件了。送达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后续还有一系列的审理流程,法院会在相应的阶段对案件进行深入的审查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