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由几个阶段组成?
我最近要去参加一个庭审,但是不太清楚法庭审理的流程。我想知道法庭是分几个阶段组成的,每个阶段大概会做些什么,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在庭审的时候也能更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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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通常分为几个重要阶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个阶段是开庭审理。在这个阶段,书记员会先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接着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等。这一步就像是一场比赛开场前的准备工作,明确各方身份和规则。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第二个阶段是法庭调查。这个阶段主要是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然后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证据进行质证。这就好比是运动员在比赛中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武器,让事实和证据在法庭上呈现出来。相关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三个阶段是法庭辩论。在这个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辩论的焦点主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这就像是运动员之间的较量,双方通过言辞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四个阶段是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这相当于裁判在幕后进行商议,给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最后一个阶段是宣告判决。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判决结果一律公开宣告。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就像是比赛结束后公布最终的比赛成绩。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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