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行使撤销权?

我是债权人,借钱给一个朋友,现在到了还款时间他却不还钱。后来我发现他把名下的房子低价卖给了他亲戚,感觉他是恶意转让财产来逃避债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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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是有可能行使撤销权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简单来说,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当债务人通过一些行为减少自己的财产,从而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就可以考虑行使这一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这里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一般可以参照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认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进行这些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人的债权是能够得到实现的,但因为这些行为导致债权无法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第三,若债务人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那么相对人需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回到问题本身,如果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符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法院会判决撤销债务人的转让行为,使财产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情况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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