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我是债权人,通过代位权诉讼维护自己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不少费用,像律师费、差旅费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些行使代位权的费用到底该我自己承担,还是由债务人或者次债务人承担。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代位权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例如,甲欠乙钱,丙又欠甲钱,甲却不向丙追讨,乙就可以代替甲向丙要钱。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的承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同时,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虽然这里说的是撤销权,但在代位权行使费用承担的原理上有相通之处。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是因为,正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才导致债权人不得不通过代位权诉讼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让债务人承担费用是合理的。这里的必要费用,通常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为了行使代位权而实际支出的费用。 但是,如果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过度聘请高价律师或者不必要的豪华差旅费支出等,这部分不合理费用就不能要求债务人承担。 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费用最终会由债务人承担;若债权人败诉,那么债权人自己要承担行使代位权的费用。因为败诉说明债权人可能不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此时要求债务人承担费用就不合理了。此外,如果次债务人对费用的产生存在过错,比如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等,那么次债务人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费用。 总之,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的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这样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