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犯有哪些罪名?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看到了结合犯这个概念,但不太清楚在我国法律里结合犯具体包含哪些罪名。我想了解一下这些罪名的具体情况,这样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结合犯这个概念,也能让我对法律条文有更清晰的认识。
展开


结合犯是指原本各自独立且罪名不同的数个犯罪行为,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成为一个新的独立罪名的犯罪形态。简单来说,就是把几个原本分开的犯罪行为,通过法律规定变成了一个新的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典型的结合犯情形并不多。比如日本刑法里强盗罪和强奸罪结合成强盗强奸罪属于结合犯,但我国刑法并没有类似典型的结合犯立法例。不过,有观点认为在某些情形下存在类似结合犯的情况。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以绑架罪论处。这里可以看作是绑架行为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的结合。原本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都是独立的罪名,当出现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等情况时,按照一个绑架罪来定罪处罚,类似于结合犯的特征。 又如,在一些暴力抗税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在抗税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人重伤、死亡的,有观点认为这可以视为抗税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结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类似结合犯的情况,我国并没有严格意义上像国外那种典型的结合犯立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