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转移资产涉及什么罪?


向境外转移资产可能涉及多种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逃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简单来说,如果是单位违反规定把外汇弄到境外,数额大了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其次是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转移的资产是上述犯罪所得,并且通过向境外转移等方式掩饰其来源和性质,就会构成洗钱罪。 还有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后向境外转移,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向境外转移,则可能构成贪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这两个罪名也有相应的量刑规定。 总之,向境外转移资产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资产来源等因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