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发生工伤后,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在工地发生工伤后,要求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且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确认工伤 首先,要确定此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在工地正常作业时,因设备故障导致受伤,就属于工伤情况。 ### 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认定后,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项目 - **赔偿主体**: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六级伤残职工还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 - **其他费用**:如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等。 ### 协商赔偿或申请劳动仲裁 确定赔偿金额后,可先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